1.成都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谭书敏违规超标准乘坐头等舱、安排购买超标车辆供个人使用、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谭书敏违规超标准乘坐头等舱并超标准报销机票66张。2012年2月,谭书敏安排下属企业出资64.73万元购买3.0T排量的奥迪A6L轿车1辆;直至2015年10月,该车一直由谭书敏使用,车辆保险费、加油费、维修费等由下属企业支付。2013年8月,谭书敏不顾业务部门“不能再发”的意见,要求以专项奖励绩效的名义继续违规发放招生宣传录取工作津补贴,其个人违规领取5.88万元。谭书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3月,谭书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陈真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2月至2018年1月,陈真在担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期间先后公车私用8次。2014年3月,陈真将其家庭私车3次加油产生的1200元加油票据,以及其他3张票面金额合计1080元的私车加油票据,在学院进行公款报销。陈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7月,陈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杨泽斌等人在执行公务中违规收受企业“专家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1月,时任原巴中市环保局副调研员的杨泽斌带领验收组一行5人,对某企业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项目进行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中,杨泽斌等5人分别违规收受企业以“专家费”名义赠送的现金500元,共计2500元。验收结束后,杨泽斌等5人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宴请,宴请消费1500元和泸州老窖“1573”白酒1瓶,费用由企业负责人支付。2020年3月,杨泽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已收缴。
4.大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蒲忠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9年初、2020年1月,蒲忠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0.6万元。蒲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0月,蒲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5.宣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吕开国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公务活动中违规使用名贵香烟和高档白酒负有领导责任等问题。2018年5月、10月,吕开国先后购买价值2080元的公文包1个、价值3757元的手机1部,费用由公款予以报销。2018年1月、3月、6月,该汽车运输总公司在公务活动中,先后3次购买使用名贵香烟和高档白酒共计5376元,所花经费均用公款予以报销,作为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的吕开国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吕开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上述5起案例,涉及违规报销、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金、违反“亲”“清”政商关系规定等多种情形,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以上受处分党员干部,既有在职的,也有退休的,既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但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只要触犯党纪国法终将受到严肃处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党委(党组)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有效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严格落实制度措施,以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实际行动,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重要时节、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