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奢靡享乐歪风在高压之下出现一些新动向新表现,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比如: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或接受私营企业在高档小区内安排的“一桌餐”;有的在费用报销上做手脚,将大额消费拆分成多个小额发票报销,或长期在饭店挂账,待“风头”过后一起结账。公款旅游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等“幌子”,公务出国扎堆热点国家,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收送礼品、礼金避开敏感时间节点搞“错峰送礼”,还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进行。通过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等方式使用公务用车,甚至变“公车私用”为“私车公养”。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
主要有10种表现:
一是在贯彻落实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二是在调查研究方面,有的单位搞形式、走过场,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无论什么调研主题,去的是同一条路线、访的是同一批对象、听的是同一套说辞,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
三是在服务群众方面,有的单位表面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有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有的政府网站更新的内容主要是领导活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几乎成为僵尸栏目。
四是在项目建设方面,一些地方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
五是在召开会议方面,一些地方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检查评比走马灯,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
六是在改进文风方面,有的地方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
七是在责任担当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八是在工作实效方面,有的地方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
九是在履行职责方面,有的部门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十是在对待问题方面,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
【表现一】讲空话、喊口号,不抓落实
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当作口号,表态积极、跟得及时,但内容空洞、虚空无物,“雨过地皮也不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策部署满足于“知道了”“转发了”“安排了”,能不能落实、具体行动如何、有没有实际效果,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群众称之为 “木偶官”“二手官”“过路神仙”。
典型案例1:2014年3月,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文件精神,市城建基金办向青山区发函,委托青山区实施青山1号、2号污水泵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青山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徐文斌负责,但徐只对函件进行批转,此后没再主动过问、也不进行专题研究,对有关部门长期议而不决的情况失察。2014年4月、12月,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水务局先后多次督办,徐文斌仍未加调度、督办、协调,致使征地拆迁工作到2016年5月也没有实质性进展,1号和2号泵站建设延期,青山区约10平方公里的区域生活污水直排长江。徐文斌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
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从通报的问题看,全面从严治党之下,仍有地方、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形式主义,干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的检查、督导和严肃的督查,浮皮潦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如此态度,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有百害无一利,必须坚决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毫不手软严肃问责。
【表现二】 重形象、图虚名,急功近利
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热衷于搞劳民伤财、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干工作图热闹、讲场面,不管有用无用、只求出镜露脸,往往轰轰烈烈开始、草草率率收场。这种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有损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做法,中央明令禁止,群众深恶痛绝,但有的干部却乐此不疲。
典型案例2:曾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的申维辰,在主政太原期间,擅自更改设计初衷,执意将原本规划为绿地、公园的龙潭片区建为“新地标”、城市综合体,甚至要将新建的大片住宅“推倒重来”。占用公园绿地建设豪宅,加之强拆、补偿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群众强烈不满。2016年8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其中重庆市丰都县原县委书记罗建极要求县城乡建设委和部分乡镇挪用危房改造资金、扶贫开发补助资金297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和场镇风貌改造,主要是加盖民俗屋顶和屋脊、铺设琉璃瓦、墙面刷漆等,这就是搞“形象工程”的典型。据媒体报道,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人被查处。
点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一茬接着一茬干”,“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与此相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注重的是形象,搞的是花架子,一些有名无实、有形无用,照顾有些官员面子忽视群众需求的所谓工程,贪的正是一时之功、一时之名,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还会成为需要继续填补的“钱窟窿”,遗留诸多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对此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
【表现三】 不老实、搞虚假,欺上瞒下
做事情干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甚至隐瞒实情,应付检查、糊弄领导。处理同志关系两面讨好,不讲原则,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甚至搞权力寻租,上下其手,以权谋私。
典型案例3:5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71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多人受到处理。从查处的问题看,截留、骗取、挪用惠农补贴款、扶贫款、征地补偿款等专项资金问题共35起,占总数的近一半。比如,福建省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张纯东,利用职务便利,在用地征迁、海域收储工作中,伙同他人通过虚报面积等,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1733万多元并私分,个人分得1118万多元。张纯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从通报的问题看,有的地方和单位不惜采用各种掩人耳目、瞒天过海的手法,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欺骗自己。这种欺上瞒下、不讲诚信的形式主义之所以能够发生,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官僚习气严重,不愿、不能、不敢把关有关,损害的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蚀的是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
【表现四】 拍脑袋、拍胸脯,脱离实际
深居“机关大院”,不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实际情况不了解。需要制订政策、安排工作时,身子也沉不下去,作出的决策往往与实际情况脱节。更有甚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
典型案例4: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被嘲讽为“规划之神”,被诟病的项目包括在山顶开挖大湖、在山地建百米大道。主政揭阳时,他曾主持投资30亿元开展两河四岸景观等建设,河道两侧绿化带宽500米。主政广州后,先后计划建9个新城,仅新城规划面积相加就接近800平方公里,超过了新加坡国土面积、上海市中心城区面积。
点评:脱离实际、盲目蛮干的背后,大都带有很强的私心杂念,甚至是贪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博得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好感”,给自己的能力和政绩制造加分的“佐料”,为一己膨胀的贪欲搭建敛财的“平台”,沽名钓誉,捞取好处。这类形式主义,有时候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连着暗藏的腐败,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清醒、警惕,仔细分辨,严查细究,决不能让其得逞。
【表现五】 不担当、不尽责,为官不为
精神萎靡、士气不振,干工作懒散松懈、拖拖拉拉,遇到问题能躲就躲、推卸责任、不敢担当,思想上固步自封、行动上停滞不前,得过且过、庸碌无为。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平平稳稳当官,凑凑合合干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工作任务敷衍了事。
典型案例5:2013年8月天津市工信委与国家某局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在津共同建设国家数据中心。协议签署后3年多来,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未组织专题研究,市工信委电子信息中心就推进该项目建设,先后4次向李和市工信委呈报请示,均未得到批复,到2017年3月,该项目协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这种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李朝兴因此受到天津市委严肃问责,被免职处理。
点评:为官一任,理应造福一方。清代郑板桥诗言,“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古代州县官员尚且如此,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有这样的为民情怀。不担当、不作为,固然与为官者党性、素质、能力有关,根子上还是官僚主义作怪。对于这些庸官、懒官,我们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促进履职到位。
【表现六】 爱摆谱、官气足,迷恋特权
颐指气使,高高在上,总爱显摆自己与众不同,“当官做老爷”,摆“领导开小灶,群众大食堂”的谱,习惯于“吆来喝去、前呼后拥”的派头,享受独断专行、刚愎自用的“官派”。
典型案例6: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张俊峰,从本已面积超标的办公室搬至面积更大的办公室(76平方米),严重超出规定标准。2016年12月被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及免职处理。
点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办公用房超标等等,这些在老百姓眼里往往都是特权的象征,都贴着权力的标签。党中央对狠刹“四风”三令五申,纪检机关越往后执纪越严,但从通报曝光的问题看,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人顶风违纪、“飞蛾扑火”,心存侥幸是重要原因,灵魂深处恐怕还是官本位和特权思想在作祟。
【表现七】 空泛表态
典型案例七: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在督查调研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时,每到一地都反复强调环保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提起要求来“口号响当当”,但就是没有下文。表面上,王三运摆了姿态,但其实对中央指示消极应付,并没有真正到问题严重的地区去调查研究,也没有认真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更没有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正如王三运自己所言:形式表面的东西,反正该做的批示我也批了,该开的会我开了,至于下面落实不落实,能不能很好落实,也没有加强对各方面的引导和督促。
典型案例八:贵州省三都县是该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该县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信誓旦旦表示:“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大事”“带领全国63%的水族人民脱贫就是天大的事”“作为深度贫困县,要和全国同步迈进小康,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为此,他还在办公室墙上挂着“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作战图”,将全县分为7大战区,自己担任指挥长。在实际操作中,他却换了一副面孔。2016年以来,三都县在建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他把精力和资金都集中到与脱贫攻坚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养生谷”“千神广场”等“高大上”的综合开发项目上。对于其对口帮扶的乡镇,他不顾及贫困村危房、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未改善的事实,很少进村,就算来也只是带着商人看项目,在村委会开个会就走了。2017年8月,针对三都县委、县政府存在的不聚焦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发散、力量分散等问题,黔南州委、州政府对三都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梁嘉庚口头答应却不执行。2018年6月,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点评】口号喊得震天响,但落到行动上却是“蜻蜓点水”。现实中,诸如此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不少。他们往往表面上搞堂而皇之的“政治排场”,摆出一副“紧跟看齐”的样子,却使中央决策部署难以落地,使政令落空、政策走样,延误党的事业,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贯彻上级精神,关键看落实。
【表现八】 应景造势
典型案例九:苏荣在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为追求“全国第一”的“绿色政绩”,强推“一大四小”工程。不仅逢会必谈,还要求各市县主官挂帅“种树领导小组”,从市到县到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求省林业厅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制定考核办法,全省进行排名,最后的三名“差等生”要书面检查。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市,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暂停国家和省级所有林业项目审批,等等。为应付省里的突击检查,一些地方大搞一夜成林、一夜成景。“一大四小”工程的用地多在主要公路和街道两旁,有的顾不上更换土壤,直接在水泥、沥青渣、砾石砖瓦等基建垃圾上种树。有的高速公路绿化带宽度不达标,不得不在公路两旁的柏油路面铺上泥土,插上树苗。有的地方在八九月份,夜晚还在摸黑抢栽树苗,使植树变成了不分季节和白天黑夜的“运动”。
典型案例十:湖南省汝城县不顾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大规模举债修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汝城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没有考虑可用财力的实际,盲目举债,致使2015年至2017年综合债务率分别为274%、285.74%、336%,逐年攀升,负债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2018年初,湖南省委对其开展巡视,发现该县几乎一半的钱都用在大搞城市开发和城市建设,而培植财源、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还不到6%!与此同时,一些基本民生问题,却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群众怨声载道。此后,一场彻底的整改拉开序幕。
【点评】这些华而不实、违背民意、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对国家发展、民生改善到底有多少意义?百姓心里有杆秤。事实充分表明,“形象工程”蒙混不了群众,掺水的政绩欺骗不了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绝不仅仅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不贪腐,与其同样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要真正为百姓做事,有一个共产党员的担当和作为。
【表现九】 敷衍塞责
典型案例十一:2014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违建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西安当地时隔20多天后才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清查出违建别墅数量为202栋,但实际上,违建别墅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整治也存在虚假整治情况,只有部分进行了处置。2014年10月到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作过四次重要批示指示,但陕西省委仍没有重视,甚至出现边整治边违建的破窗效应,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虽然整治不彻底,但这并不影响当时的西安市主要领导在《陕西日报》联合发表署名文章,宣称“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全部完成”。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再作重要批示指示。中央指派中央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组入驻陕西。行动清查出1194栋违建别墅并进行拆除,所在土地复绿复耕。有多名干部被处分。
典型案例十二:福建省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国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推一推,也不动一动。2017年7月以来,莆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并明确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整改违规养殖影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陈国华既没有及时组织传达、部署有关工作,也没有及时有效督促落实。2017年11月,该局推进这项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后,陈国华仍没有按要求拿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也未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抓落实。2017年12月13日,上级有关部门进驻该市检查,次日该局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下发工作方案,且该方案没有细化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陈国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点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表现,不讲政治是根本。正是因为政治纪律这根弦松了,才出现明明中央有要求,地方政府却阳奉阴违,在落实上不认真、不彻底,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正是因为政治规矩这个意识淡薄了,才使得部分领导干部不严肃、不认真、不担当,说一套做一套。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行为亦是如此。该管的事情不管,该负的责任不负,当明哲保身的“公堂木偶”……不管怎么“伪装”和“铺陈”,都难逃被严肃处理的结局。
【表现十】 出工不出力
典型案例十三:湖北省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7月成立以来,当地群众反映“办证难、办证慢”问题一直较为突出,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研究整改措施,市纪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组约谈了负责人谌宏等人。但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一直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谌宏等人漠视群众呼声,对这一长期诉求和意见消极应付,一味强调客观条件限制,拒不落实上级部门多次整改要求,反而擅自作出每天限号50个的受理业务决定,导致“办证难、办证慢”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哪怕闲着,没有号,也不受理登记”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市房产局有关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消极、执行不力。2017年4月,谌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降级;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典型案例十四:2017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甘肃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薄弱,官僚作风严重,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跟踪抓落实不够,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并被免职;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具体经办人农业二处主任科员杨雪受到降职处理,降为副主任科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点评】“官不大,官架子不小”“身在基层却缺少为民情怀”“自己的事情穿心过,人家的事情风吹过”……现实中,个别干部缺乏工作激情,毫无自律意识,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时甚至连“钟”也不撞的消极懈怠思想。种种出工不出力、不作为的问题,凸显作风建设面临的现实挑战,也警醒我们对这类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用动真碰硬纠歪风、树新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对“四风”问题的处分
第一种表现: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二种表现: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种表现: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四种表现: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五种表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种表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种表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一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种表现: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种表现: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种表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