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2020年6月24日,长垣川能投水务引黄调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河南省长垣县引黄调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会议的有长垣川能投水务引黄调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陆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河南省中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邀专家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12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检测、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一致认为河南省长垣县引黄调蓄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河南省长垣县引黄调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河南省长垣县引黄调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垣川能投水务引黄调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8980057872
地址:长垣县蒲西区匡城路欧洲小镇三期97号商铺
验收单位:河南陆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50381982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31号1号楼5层02号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长垣川能投水务引黄调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